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受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项目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项目编号:QT304526083549 3、招标内容: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实施周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8、项目实施 9、最高限价:280万元(含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否决其投标。 10、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适用于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意向投标人,意向投标人按公告时间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方案,并进行POC测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及POC测试结果确定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已提交技术建议书并进行POC测试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解决方案和报价的响应文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过的一张增值税发票予以证明); 2.2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 ); 2.3 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内蒙古农商银行信息科技服务提供商负面清单》(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3年(2022-20 2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据实提供); 2.5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原厂商(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个权益平台建设案例,合作方为央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规模农信社或城市商业银行总行或政策银行总行,提供相应行采购合同或框架合同(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相应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远程核验,投标人须协助查验,同一银行多个案例视为一个案例; 2.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需要按照招标人实际要求配备具有相应实施经验的项目实施团队,团队人员包含不限于驻场项目经理、驻场产品经理(需求分析人员)、系统架构师、驻场实施人员等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9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配套的第三方产品除外),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8月4日09时00分至2026年8月10日17时00分 > 制作费可以在线申请或开票信息发送到邮箱invoice@ejy365.com。 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按标段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1、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