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文科产业馆配电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NXDZB-202608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柳林路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水区市民中心文科产业馆2-5层
2.4建设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 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承诺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③投标人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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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