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巴里坤三塘湖风电一场一期49.5MW以大代小改造50Mvar调相机系统设计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项目建设一座220kV汇集站,根据GB38755-2019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要求,送受端系统的直流短路比、多馈入直流短路比以及新能源场站短路比应达到合理的水平。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接入系统潮流计算结果,本项目220kV汇集站需安装1台容量为50MVar的分布式调相机系统,保证惯量响应及短路比满足国网要求。
2.3 标段划分: 新疆公司巴里坤三塘湖风电一场一期49.5MW以大代小改造50Mvar调相机系统设计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 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设计工作。具体工作进度为: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交调相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调相机全部施工图纸;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5天内提交竣工图;
(4)乙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甲方的工程施工工期。在合同签定后,乙方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甲方确认并执行。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台50Mvar调相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调相机设备安装设计、调相机与汇集站内现有设备、系统的接口、改扩建等设计工作、相关数据测算、技术规范编制、施工图和竣工图的出具、参加设计成果的评审工作、参加现场的技术交底、施工检验和验收等,负责与电网公司了解电网架构及相关政策。所有设计需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最新规范、满足国网公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并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Mvar及以上调相机设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08-18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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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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