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园区PCBA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SMT全套设备租赁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具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项目区域所在地
2.2 项目规模:实际规模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江北园区PCBA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SMT全套设备租赁:江北园区PCBA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SMT全套设备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江北园区PCBA生产加工中心建设项目SMT全套设备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进口品牌SMT设备(至少包含贴片机)租赁的合同业绩或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自然年度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进口品牌SMT设备(至少包含贴片机)租赁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2)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3)签章页;(4)业绩合同对应发票(一份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 。
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框架业绩,需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供货的证明材料,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订货函及发票等,且单笔实际供货合同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12 16:30到2026-08-19 16: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