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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光伏640.9728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6-08-13 0
核心提示: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光伏640.9728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采购招标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光伏640.9728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采购招标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境内。
 
2.2项目规模:640.9728MWp 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其中标段一320.56128MWp 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标段二320.41152MWp 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供货,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配合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发出发货函后15日内开始发货,日发货能力不少于12MWp,可根据项目需求均衡发货。采购人提前10日通知供应商,可按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调整交货时间而不增加任何费用。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组件-320.56128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320.56128MWp 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详见技术规范。
 
(2)光伏组件-320.41152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320.41152MWp 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组件-320.56128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标称功率不小于700Wp)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400MW。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扫描件,能反映本合同组件类型、标称功率与合同容量的供货清单或合同附件或其他支撑性材料;另外提供转换效率的相关证明材料供技术评审使用);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含商城铺货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买方注册地若不在中国,则认为该业绩非国内业绩,视为无效。委托加工等代工合同、委托销售等代理销售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光伏组件-320.41152MWp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标称功率不小于700Wp)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400MW。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扫描件,能反映本合同组件类型、标称功率与合同容量的供货清单或合同附件或其他支撑性材料;另外提供转换效率的相关证明材料供技术评审使用);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含商城铺货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买方注册地若不在中国,则认为该业绩非国内业绩,视为无效。委托加工等代工合同、委托销售等代理销售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12 13:37到2026-08-19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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