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信息技术中心生产管理调度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1)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建设一套生产管理调度系统,包含LED大屏显示系统设备、桌面显示系统设备、通信调度系统设备、扩音对讲系统设备、生产网网络系统设备、安全防护系统设备、分布式系统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8套系统设备;(2)生产指挥中心会议室:建设一套生产管理调度系统,包含LED大屏显示系统设备、数字会议系统设备、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扩音对讲系统设备、语音转写系统设备、生产网网络系统设备、安全防护系统设备、分布式系统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9套系统设备,完成各系统的设备供货。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调度会议室位于公司本部1#楼二层西南侧中部。根据生产调度工作需要,计划于2026年8月进行土建装修改造,依据改造后调度室、调度会议室的布置位置及尺寸,需采购LED大屏幕、桌面显示系统等设备。
2.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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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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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 |
生产管理调度系统设备 |
套 |
1 |
包含LED大屏显示系统、桌面显示系统、通信调度系统、扩音对讲系统、生产网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系统、分布式系统、视频会议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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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指挥中心会议室 |
生产管理调度系统设备 |
套 |
1 |
包含LED大屏显示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扩音对讲系统、语音转写系统、生产网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系统、分布式系统、视频会议系统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仓储配送中心。
2.1.6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7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投标人卸货。
2.1.8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9质保期:合同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产管理调度系统设备的销售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大屏幕LED图像显示系统设备及数字会议扩声系统设备),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LED大屏幕制造商和数字会议扩声系统制造商和桌面显示系统(或指挥调度升降台)制造商和融合通信调度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2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