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塔湾文化中心项目招商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人为郑州城市发展商业管理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采购范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招商宣传片制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商宣传片制作的策划、执行服务,脚本撰写、模型制作服务,标准化的后期剪辑、配音配乐、特效等制作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2.5服务周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供应商承诺)。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询比资格被取消的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询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承诺)。
3.4.2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承诺)。
3.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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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