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金水区杨君刘安置房维修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TYZB-2026-0714;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金牛路以北、天伦路以南、中州大道以西、黄家庵东路以东,建设用地面积约47亩,总建筑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
2.4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hixi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3投标人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
3.5.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3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投标和施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承包人必须以本企业建制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施工力量为承建主体,否则,在履行施工合同阶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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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