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338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电动汽车服务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承担 电动汽车服务 2026至2027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项目(包含所有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均可以套用此框架)的监理工作。包括充电设施工程的主体、配套工程以及设施改造的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承担 电动汽车服务 2026至2027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项目(包含所有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均可以套用此框架)的监理工作。包括充电设施工程的主体、配套工程以及设施改造的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不限于提供:
(1)监理工作内容包含国家监理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并需要结合国家、
行业及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协助业主做好从工程设计、
工程实施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采用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3)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的记录、审核、分析等管理工作。
(4)开展项目协调工作,对问题进行收集、分析、跟踪等。
(5)组织各类工程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6)提供派驻驻点人员在现场开展监理服务相关方面工作(驻点人员相关费用自理)。
计费方式:以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具体项目监理服务的最终结算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内容据实结算。投标人请根据采购内容自行测算投标价格,并按市场价格自行预判。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招标分类:框架
2.5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
| 1 | 标的1: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 标段1: 电动汽车服务 2026年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 13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6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详见附件
(2)报价要求:填报投标费率。投标人报价不超出发包预算价为有效报价,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发包预算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金额报价与投标费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金额报价为准,按[投标报价/发包预算价]修订投标费率。
(3)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①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③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④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参照各标包中标比例进行控制。
(4)结算方式:项目以委托书方式下达,以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准,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进行计算,签订订单合同进行费用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