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低碳院费托合成催化剂智能化评价实验平台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费托合成催化剂智能化评价实验平台用于测试费托合成催化剂的性能,开展催化剂筛选、工艺优化、动力学研究等工作。通过将高精度机械臂与实验装置进行集成,可以实现费托合成催化剂的全自动评价获取反应性能数据。实验平台包含反应单元、分析单元和智能化单元三个部分。其中反应单元的主要功能是将原料气氢气和一氧化碳混合通入固定床反应器,在催化剂作用下进行费托合成反应生成烃类产物,共分成8个通道,每个通道可单独进行反应。分析单元包含2台色谱仪,对反应后的尾气进行组成分析,进而计算催化剂的反应性能。智能化单元包含机械臂、操作平台和工作站,用于实现自动装填催化剂、自动拆卸催化剂、自动放样的操作,同时通过软件实现评价过程全流程的自动化运行及数据处理。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涉及的供货范围、设计范围为一套费托合成催化剂智能化评价实验平台,包含反应单元、分析单元和智能化单元三个部分。投标人的供货及工作范围为成套撬装设备界区内及界区外一米内所有的设备及设备内件、管道、管件、阀门、仪表、控制保护系统、伴热、电气等设备、材料、技术支持及服务、技术文件及报告的提供、设备包装、运输及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内容。设备、电气、仪表等(除机械臂外)均需按防爆进行设计和选型,防爆等级Ex d II CT4及以上,防尘、防水等级IP64及以上。
2.1.3标段(包)划分: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付所有设备,投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1.5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未来科学城滨河大道9号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固定床费托合成或加氢反应装置(反应器设计压力≥3MPa)的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业绩合同总额在300万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提供有效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0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