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遵化热电 #1、#2机组环保数采仪合规性改造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遵化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建投遵化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位于遵化市境内,厂址位于河北省遵化市中心南侧约12公里,位于程庄子北侧约0.3公里。厂区西侧距规划的张唐铁路约0.7公里,西侧紧邻承唐高速公路,东侧距112国道约1.8公里。1号机组于2019年7月9日投运,2号机组于2020年5月2日投运。
2.2 招标范围:投标方为#1、#2机组环保数采仪合规性改造,主要通过对现有设备的升级和更换,以满足《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212-202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HJ1480-2026)规范要求。本项目为固定总价的总承包模式,工程范围包括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加工、现场安装、系统调试、连续试运行、环保合规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及项目整体竣工交付等。
2.3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设备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2)施工安排:项目安装、调试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时间通知书为工期起算节点,单台机组现场安装、接线工期不超过10天。自安装完成起,整套系统初调、联调、联网测试、168小时试运行、72小时验收及验收报告出具全流程工期不超过60天;(3)调试与验收要求:机组安装完成后,承包方须及时开展系统初调、联调及联网测试,确保环保监测数据合规稳定上传。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后,随即开展72小时专项验收,保质保量完成缺陷整改、参数核验及验收报告编制归档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个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业绩(业绩需包含CEMS系统新建、分析仪更换或升级、数采仪协议升级、数据同源改造、环保联网验收任意一项升级改造工作)(合同业绩中需体现项目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发票扫描件,一个合同业绩需提供一张不限金额的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合同业绩中标后需提供合同业绩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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