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叶巴滩水电站地震监测系统叶巴滩段2026年~2028年运行维护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江达县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
2.2 项目规模:金沙江上游河段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南部侵蚀高山山原区,按地貌区划属“青南藏东川西滇北高山山原区”,区内山岭重叠,山势雄伟,为横断山系北段和中段,东部四川省内主要山脉有沙鲁里山和雀儿山,西部西藏和云南境内有宁静山、云岭、他念他翁山及怒山。规划河段分水岭雄厚,沿北西—南东向至近南北向分布,山峰海拔一般在4000~5000m左右,地势总体上是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河水面高程2002~3550m。金沙江上游规划河段为青海玉树巴塘河口至云南迪庆奔子栏河段,流经青、藏、川、滇四省(区),河段长约772公里。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是指卓克沟口的果通至莫曲河口的昌波河段,是四川和西藏界河,全长546公里,落差约1030米。金沙江上游川藏段流域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叶巴滩段目前已建成7个测震子台、2个与四川省地震局数据共享台和2个地震台网中心。台网传输采取以卫星信号传输和有线光纤传输的方式组网,7个测震台中有6个卫星传输测震台,1个有线光纤传输测震台。在7个测震台中有1个台站具备强震观测项。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4个月,计划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环境监测-地震监测系统叶巴滩段2026年~2028年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库区地震监测
根据台网监测取得的24小时实时地震波形数据,及时完成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计算地震“三要素”及距坝址、库岸距离等。根据分析得出的库区及周边地震,复核后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年度地震目录等。地震速报按照分级速报要求进行报送。根据取得的库区地震监测数据,开展库区地震数据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2)地震流动观测
根据流动监测布设方案,组织监测人员开展流动台站位置勘选、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等。及时将流动台站采集到的地震数据与固定测震台站数据进行合并,并统一分析处理,校核地震定位,形成流动监测加密后的地震目录。
(3)中强地震应急
中强震发生后,开展地震余震和24小时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编制地震震情简报。根据地震监测需要和相关规定,赴现场开展地震调查,通过对地震区域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震损情况,分析确定地震宏观震中等。
(4)运行维护
对台网中心及台网分中心设备和软件模块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维护,填写值班日志。台网中心应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测震台网运行维护应按照《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 31077)相关要求进行。台网运行维护包括台网运行情况监控、台网观测仪器标定、台站维护、台站全面巡检(2次/年)及仪器设备备品备件的维护等。
(5)地震监测资料归档
对地震监测等原始数据资料、产出资料等按照发包人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并提交至发包人档案室。
(6)其他要求
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检查,参加省级地震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库地震监测质量评比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境监测-地震监测系统叶巴滩段2026年~2028年运行维护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大型水库(总库容≧1亿m3)地震监测台网设计或建设或运行维护项目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7 14:00到2026-09-02 1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