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心血管方向)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 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641DWG1B809
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心血管方向)等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710,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 --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心血管方向)等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7,710,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心血管方向)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0,000.00 |
- |
| 1-2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心血管方向)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2,500.00 |
- |
| 1-3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血管方向)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44,600.00 |
- |
| 1-4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心血管方向)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2,500.00 |
- |
| 1-5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介入方向)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1,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中包含: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初步验收,并开展试运行工作;试运行合格后办理最终验收;2.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 --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心血管方向)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 --高端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心血管方向)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 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