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支付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支付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支付平台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
HZGJ-FW-2609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服务及硬件设备部署,硬件及软件具体参数详见附件《省中医院银医合作项目软件参数》、《省中医院银医合作项目硬件设备参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互联网医院平台投产上线和硬件设备布放。】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软件部分限价130万元(含税)、硬件部分限价70万元(含税)】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X年/月。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涉及】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 中标人供应商数量
|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
| X=1 | 不少于2家 |
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须从项目开标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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