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税务2026应用系统公共支持平台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恒德易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0692-2631BJ035335
2. 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 250.52万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250.52万元
采购需求:为数字化税源综合管理分析模块、业务系统融合辅助支撑模块、登记业务辅助模块、智税运行监控模块运行提供实时系统监控、业务支持、政策性调整、错误修改、操作支持、版本发布等多种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使得系统安全、平稳的运行,从而保障采购单位信息化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满足本项要求,但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和各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为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 则须提供 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截至开标当日,评标前,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6)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招标文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3、
本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将“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品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答疑事项:2026年9月16日10时00分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等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
(四)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递交。
(五)现场踏勘: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子
2026年9月8日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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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