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兴安岭地区邮政 采购食堂食材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邮政 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2.2 各标段预算金额:
一标段:大兴安岭地区 粮油类、鲜肉类、蔬菜、调料类食材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二标段:大兴安岭地区 冻货类等食材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三标段:大兴安岭地区 干菜类等食材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四标段:漠河市 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25万元;
五标段:塔河县 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20万元;
六标段:松岭区 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0万元;
七标段:新林区 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0万元;
八标段:呼中区 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0万元;
九标段:呼玛县 食堂食材采购人民币,预算金额15万元。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 招标内容:采购粮油类、鲜肉类、蔬菜类、冻货类、干菜调料类食堂食材,中标单位免费配
2.5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
3.3 肉禽类必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9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11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 未被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未被“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