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信息化数字化工程智慧工地及智能建造建设(暂估价)项目 (第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标号:D1500002026090806D01
一、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距巴彦淖尔、呼和浩特直线距离分别为60km、400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20万千瓦(4×30万千瓦),连续满发小时数6h,额定发电水头391m。电站建成后供电范围为内蒙古电网,电站开发任务为承担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
电站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补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上水库位于太阳沟沟首,库区由主沟和左岸2条支沟组成,为北、东、西三面环山的库盆,大坝修筑于库区的东南侧,拦沟成库。正常蓄水位1614.00m,死水位1575.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921万m3。主要建筑物包括: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区开挖及边坡防护工程等。坝顶高程1620.50m,坝顶宽10m,坝轴线长436m,最大坝高132m。采用局部防渗,仅对库盆南侧沟口大坝坝基和两岸坝肩采用垂直防渗灌浆帷幕处理措施。
输水系统由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两部分组成。引水、尾水系统均采用一洞两机的布置形式,共有两套独立的水力单元。输水系统建筑物主要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事故闸门井、引水隧洞、引水调压室、高压管道(包括主管、岔管和支管)、尾水支管、尾水事故闸门室、尾水岔管、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尾水检修闸门井和下水库进/出水口等,输水系统(沿4#机组)总长3332.10m,其中,引水系统长1640.65m,尾水系统长1691.45m,距高比为7.50。
地下厂房位于输水系统中部,轴线方向为NE0°。地下洞室埋深为315~431m,厂房围岩岩性主要为片麻岩和二长花岗岩,二者呈互层状分布,围岩以微新岩体为主。厂区建筑物由地下厂房、主变洞、母线洞、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排风平洞、排风机房及排风竖井、排水廊道、出线洞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地下厂房由主机间、副厂房和安装场组成,呈“一”字形布置,地下厂房开挖尺寸为175.2m×26m×56.3m(长×宽×高,下同)。交通洞长1836.0m,断面尺寸为8.0m×9.0m,平均坡度5%,从安装场右端墙进厂。通风兼安全洞长1394.0m,断面尺寸为7.5m×6.5m,平均坡度5.39%,从厂房左端墙与副厂房相接。
下水库位于大坝沟干流下游河湾地段,大坝沟河流总体走向为NW340°,库区段河流呈“几”字型。下水库包括拦沙库和蓄能专用库,拦沙库主要建筑物有拦沙坝和左岸泄洪排沙洞;蓄能专用库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和下水库进/出水口等建筑物组成。拦沙坝、拦河坝均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拦沙坝坝顶高程1230m,坝顶长度306.75m,最大坝高52m。拦河坝顶高程1212m,最大坝高79m,坝轴线长度263.1m。泄洪排沙洞采用短有压进口后接无压洞身型式,进口底板高程1200m,出口底板高程1145m,总长1618m,纵坡3.4%。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智慧工地、数据治理、工程数字化技术服务、智能碾压以及运行维护。智慧工地包括视频监控、应急广播、智能巡检无人机、出入道闸、定位设备等硬件设备及其配套辅材的采购、包装、保险、运输、交货、安装、培训、功能实现、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图纸和资料的提供及归档、竣工验收及质保以及现场三维可视化展示的开发、部署、调试、应用培训、优化迭代、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图纸和资料的提供及归档、竣工验收及质保等;数据治理包括数据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换、数据服务、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图纸和资料的提供及归档、竣工验收及质保等;工程数字化技术服务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展示、优化、模型创建及应用、应用培训、优化迭代、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图纸和资料的提供及归档、竣工验收及质保等;智能碾压包括智能碾压传感器硬件设备及其配套辅材的采购、包装、保险、运输、交货、安装、培训、功能实现、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图纸和资料的提供及归档、竣工验收及质保等;运行维护包含合同服务期内智慧工地、大坝智能碾压相关硬件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维修、部件更换等全部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6年。
2.4、服务 合同范围内的软件系统部署位置为建设单位机房。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和 验收标准,取较高标准验收;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及附件”和第五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关键设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未被列入 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黑名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关键设备的供货业绩(关键设备见评标办法表3-1)。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成员具备本条款业绩,即认定满足该项资格。业绩以合同及相关发票为准,相关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