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2 规 模: 4×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送电上海工程(配套)煤电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5 计划工期: 计划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于2027年8月31日前完工,满足项目主体工程进度。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锅炉基础、#3和#4送风机室、#3和#4除尘器支架、引风机室、脱硫吸收塔、烟囱、#3和#4机组之间电控楼、脱硫综合楼、条形煤场、输煤栈桥、碎煤机室及转运站等建(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厂区高填方区域强夯、夯后平整及配合强夯检测;并配合桩基检测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地基处理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验收质量合格。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项合同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新建火电工程灌注桩桩基础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取得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新建火电工程灌注桩桩基础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业主方相关证明等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无效);
(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且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2.4 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需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土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2.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其他负责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副经理,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新建火电工程灌注桩桩基础工程施工副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或任职文件或相关材料能证明其项目副经理身份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新建火电工程灌注桩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是项目副总工均可)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或任职文件或相关材料能证明其技术负责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安全副经理,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新建火电工程灌注桩桩基础工程施工安全副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或任职文件或相关材料能证明其项目安全副经理身份的证明材料)。
3.2.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18时00分起至2026年09月24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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