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6-2028年网点装修改
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设备服务供应商公开招标公告
中旭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6-2028年网点装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设备服务供应商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6-2028年网点装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设备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QHZX-公招(货物)2026-057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1家。
四、招标内容:该项目预算金额315万元(以上费用均含设备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等其他一切不可预计的费用),该项目为框架直采,第一阶段采购安防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商1家;采购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后签订首年合同,第二年根据首年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协商续签次年合同,若协商不一致,首年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无续约义务)。第二阶段依据框架协议条款约定,按实际业务需求直接下订单采购。最高限价及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6-2028年网点装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设备服务供应商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省邮政 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投标人须保证其经营资格的合法性,并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从业资质证照(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质或公安机关、协会(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相关资质),并保证相关证照处于有效状态,到期前应主动更换。证照变更或年审后需及时提供复印件给甲方。
(七)本项目采购核心产品须为同一品牌,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证书(本项目不要求唯一授权),授权文件须明确授权主体、授权具体内容、授权时效等信息,同时须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只需出具一份授权书及一份售后服务承诺函即可。本项目除下述核心产品外,其余采购设备均为通用辅助设备,无需提供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本项目核心产品名录如下:1、高清红外网络宽动态摄像机;2、800万网络红外筒机;3、网络硬盘录像机(NVR);4、千兆交换机(24口);5、监控专用硬盘;6、报警主机(含网络模块、键盘);7、壁挂式红外探测器;8、门磁;9、对讲分体式终端;10、分体式面板。
(八)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承诺函无效)。
(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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