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数字电网科技(广东) 数字新能源事业部8月份公开招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4047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 数字电网科技(广东) 数字新能源事业部8月份公开招标框架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2026年 数字电网科技(广东) 数字新能源事业部8月份公开招标框架采购项目,标的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采购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智能终端,包括充电式无人机机巢、便携式无人机、以及相关部署配件。标的2: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采购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智能终端,包括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 数字电网科技(广东) 为合同签订的主体。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6年 数字电网科技(广东) 数字新能源事业部8月份公开招标框架采购项目,包含2个标的。 数字电网科技(广东) 为合同签订的主体。
标的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采购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智能终端,包括充电式无人机机巢、便携式无人机、以及相关部署配件。
标的2: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采购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智能终端,包括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 1 | CG2100022002404769001 | 标的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 | 795.34 | 1 | CG2100022002404769001001 | 1 | 标包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 | 795.34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
| 2 | CG2100022002404769002 | 标的2: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 | 180.7 | 1 | CG2100022002404769002001 | 1 | 标包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 | 180.7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各项目信息清单及其它附件对应附件表。
(2)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各项目信息清单及其它附件对应附件表: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附件 |
| 标的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 | 标包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 | 附件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报价明细表 附件2: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充电式无人机机巢)技术规范书 |
| 标的2: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 | 标包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 | 附件1: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报价明细表 附件2: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终端(移动式(胶囊)无人机机巢)技术规范书 |
(4)报价方式以及有效报价:投标人按单价报价;各单价报价≤各单价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
(5)质量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报告。如2025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3-2025年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财务报表,如2025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2-2024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4 | 1.所投的关键产品(技术规范书标注▲号的产品),由国内生产的,必须由产品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同一标的)。由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函,被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2.所投的关键产品(技术规范书标注▲号的产品),凡属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函,被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本次招标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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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