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邮区中心2026年-2028年航空邮件接转处理及盘驳趟车运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成都邮区中心2026年-2028年航空邮件接转处理及盘驳趟车运输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成都邮区中心2026年-2028年航空邮件接转处理及盘驳趟车运输外包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9151000079582909XJ202609003
三、项目概述:
1.接转处理服务范围:天府国际机场、双流国际机场内各3个(共6个)货站,以及双流邮件处理中心、双流机场邮件处理中心、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花红国际邮件处理中心所有进出口航空邮件的接收验视、分堆、内场邮件送交、扫描、装车、卸车、交航过检、异常邮件处理等工作。
2.盘驳运输服务范围:成都邮区中心所有进出港航空邮件盘驳趟车运输,从双流机场、天府机场三个民航货站至相应处理中心进出港航空邮件的盘驳运输工作。
3.供应商配置:拟采购主供应商一名及备选供应商一名,需同时覆盖接转处理与盘驳运输服务需求。
四、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提供成都邮区中心航空总包邮件接转处理和进出口盘驳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服务。
2.项目服务范围:1.接转处理服务范围:天府国际机场、双流国际机场内各3个(共6个)货站,以及双流邮件处理中心、双流机场邮件处理中心、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花红国际邮件处理中心所有进出口航空邮件的接收验视、分堆、内场邮件送交、扫描、装车、卸车、交航过检、异常邮件处理等工作。2.盘驳运输服务范围:成都邮区中心所有进出港航空邮件盘驳趟车运输,从双流机场、天府机场三个民航货站至相应处理中心进出港航空邮件的盘驳运输工作。
3.预估业务量:2026年-2028年成都邮区中心航空总包邮件接转处理预测进出港量共计73662.15吨。
4.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或连续两次后评估结果评定为C级的供应商降级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5.资金落实情况
预算总金额1950.41万元,其中,航空进出港盘驳环节预估金额902.2万元,航空总包接转处理环节预估金额1048.21万元。
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费用由成都邮区中心成本支出承担,外包实施单位每月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运输费用税率为9%,接转处理费用税率为6%),并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及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查询网
5.投标人拥有的自有运营车辆或长期租赁的固定车辆不低于15辆。投标时提供15辆(含)以上车辆行驶证、租赁(租期1年期及以上)合同等车辆属性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3年(2023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须具备至少1个类似外包业绩,类似外包业绩指由投标人提供邮件或快件类揽收、分拣、封发、装卸、运输、投递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业务外包服务,且单个合同发票累计金额达到300万的外包项目业绩(纯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除外)。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发票或其他结算材料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有效的材料。
7.须具备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服务能力。
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为在本项目提供外包服务的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9.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10.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理。投标人每月按时提供所需数据并对监理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招标人将根据每月监理报告“劳动合同、社保购买、薪酬发放”三大数据情况,及时向投标人发送整改函,投标人未按期整改的,招标人将按外包合同附件《违约考核标准》《业务外包监理协议》执行相关结算费用扣减。
1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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