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职工食堂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职工食堂委托服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职工食堂委托服务
二、项目编号:GN2026-07-7411
三、项目概述:业主职工食堂委托服务
四、招标内容:合肥市 职工食堂委托服务合同即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承接工作,确保后勤保障服务不断档,需重新采购食堂委托服务。
1.采购对象提供合肥市 职工食堂和火车站邮政生产场地职工食堂服务供应商,确定服务价格,具体项目服务
1、业主职工食堂(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20号);
2、火车站邮政生产场地职工食堂(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原合肥邮区中心区)。
预算合计182.94万元/年,分1个包进行招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七)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八)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九)投标人需承诺:①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通过采购方指定邮储网点开具对公账户进行款项结算,若无法在采购方所在地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需转介一户安徽省内企业进行开户,账户日均余额不低于2万元。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通过邮政公司代发本项目服务于我方人员的员工工资。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十)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食堂委托服务类业绩。所有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无传染病、每年进行体检。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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