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食堂食材(含配送)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食材(含配送)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食堂食材(含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60358FW0024-0046。
三、项目概述:沈阳市 市区北站和柳条湖2处食堂,抚顺市 本部、望花区 、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共5处食堂,肉、蛋、鱼、海鲜冷冻类、豆类及制品、蔬菜、调味品、酸奶、水果及饮料等食堂食材(含配送)。使用范围:沈阳市 、抚顺市 。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沈阳市 市区北站和柳条湖2处食堂,抚顺市 本部、望花区 、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共5处食堂,肉、蛋、鱼、海鲜冷冻类、豆类及制品、蔬菜、调味品、酸奶、水果及饮料等食堂食材(含配送)。服务期限:沈阳市 24个月,抚顺市 25个月,预算金额616.656万元。具体采购的食材品类、规格、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方不承诺最终采购数量;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运输、装卸、交验等服务。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月) | 预算费用 | 总预算 (万元) |
| 01 | 沈阳市区2处食堂食材 | 24 | 16.194 | 388.656 |
| 02 | 抚顺市区及抚顺县 3处食堂食材 | 25 | 6.21 | 155.25 |
| 03 | 抚顺清原县1处食堂食材 | 25 | 1.6 | 40 |
| 04 | 抚顺新宾县1处食堂食材 | 25 | 1.31 | 32.75 |
| 采购总预算 | 616.656 | |||
2.费用由沈阳市 、抚顺市 承担,列邮政账,根据具体采购的食材品类、规格、数量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4包,兼投兼中。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每包最高限价设定为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函及近3个月内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能够在中标包组配送
9.供应商须具有至少1个2023年1月1日以来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央(国)企单位食堂食材(含配送)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至少一笔结算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10.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食品质量标准、配送要求、包装验收要求等内容,项目标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结算方式及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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