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便民服务车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便民服务车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便民服务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共计采购4辆电动便民服务车,包含6人座、11人座两种车型。
2.3交货
2.4交货期:中标人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后约定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车辆交付、调试工作,确保车辆可正常投入使用,具体交付时限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进行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