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实施,其中一阶段建设煤制油工程,配套建设煤矿(含输煤设施)、厂外铁路、供水、供电、新能源、碳捕集封存与利用(CCUS)和生产指挥中心等工程。项目占地约411公顷,主要建设煤制油生产装置、煤间接液化装置、煤气化装置、配套公辅装置和环保设施等共计19套工艺装置,产品包括油品、液体蜡、沥青焦、硫磺、硫酸铵等。其中加氢改质装置公称规模300万吨/年,以煤液化后并经加氢稳定过的大于145℃的生成油、轻烃回收装置来的加氢石脑油及沥青提质装置产生的提质石脑油为原料,经过催化加氢反应,芳烃饱和以及多环环烷烃选择性加氢开环,主要生产精制柴油、航煤,石脑油和少量干气低分气。
2.1.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个别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为加氢精制反应器1台、加氢改质反应器1台,同时包括配套的附件、内件、备件、检验、运输、技术服务、现场组焊等,详见技术部分及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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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号 |
名称 |
规格(内径×切线长度×壁厚)(mm) |
数量 |
主要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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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07-R-101 |
加氢精制反应器 |
Φ5400×23350×215 |
1 |
12Cr2Mo1V(H)+堆焊(309L+347) |
锻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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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07-R-102 |
加氢改质反应器 |
Φ5200×14650×205 |
1 |
12Cr2Mo1V(H)+堆焊(309L+347) |
锻焊 |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0天内完成合同内全部反应器交货。
(2)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现场组焊场地,反应器筒节需分段运输至哈密项目大件组焊厂房,组焊完成后工位顶升完成交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大型高压容器(A1))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内径≥Φ4000mm且壁厚≥160mm及壳体锻件材质为12Cr2Mo1V(或2.25Cr1Mo0.25V)的加氢反应器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与合同对应的盖章版施工图(总图)和与合同标的物配套的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或合同使用方出具的盖章版证明资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30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