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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6-09-28 0
核心提示: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工程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
 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工程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乐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及瞿昙中心卫生院等16所乡镇卫生院院内

(2) 规模:(一)乐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消防水池360立方米,泵房70.68平方米,配套消防管网、消防电气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排烟工程、消防设施设备;更换屋面高位消防水箱1座、稳压设备1套、室外检漏沟、室外消火栓、以及道路拆除恢复;改造室内排烟系统,排烟设备新增及改造;改造楼内不合规门窗及新增防火门等。(二)乐都区瞿昙镇中心卫生院。新建消防水池252立方米,泵房63.84平方米,配套消防管网、消防电气、火灾报警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室外检漏沟、室外消火栓、以及道路拆除恢复;增设稳压设备1套;改造楼内不合规门窗及新增防火门等、业务楼内部改造、消防控制室改造工程,并配置内部设备等。(三)乐都区15个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其中:1.蒲台乡卫生院、岗沟街道卫生院、中岭乡卫生院、引胜卫生院、下营乡卫生院、马营乡卫生院、桃红营卫生院、城台乡中心卫生院、高庙镇中心卫生院、共和乡卫生院、李家乡卫生院、洪水镇卫生院、雨润镇卫生院等新建消防水池(含基坑支护及地基湿陷性处理)、室外消防给水改造、配套消防管网、消防电气、消防设施设备、及室外消火栓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2.高店卫生院室内消防改造;3.芦花乡中心卫生院新建消防水池及室内外消防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合同估算价:1151.5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60.0天

招标范围:(一)乐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消防水池360立方米,泵房70.68平方米,配套消防管网、消防电气工程、火灾报警工程、排烟工程、消防设施设备;更换屋面高位消防水箱1座、稳压设备1套、室外检漏沟、室外消火栓、以及道路拆除恢复;改造室内排烟系统,排烟设备新增及改造;改造楼内不合规门窗及新增防火门等。(二)乐都区瞿昙镇中心卫生院。新建消防水池252立方米,泵房63.84平方米,配套消防管网、消防电气、火灾报警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室外检漏沟、室外消火栓、以及道路拆除恢复;增设稳压设备1套;改造楼内不合规门窗及新增防火门等、业务楼内部改造、消防控制室改造工程,并配置内部设备等。(三)乐都区15个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其中:1.蒲台乡卫生院、岗沟街道卫生院、中岭乡卫生院、引胜卫生院、下营乡卫生院、马营乡卫生院、桃红营卫生院、城台乡中心卫生院、高庙镇中心卫生院、共和乡卫生院、李家乡卫生院、洪水镇卫生院、雨润镇卫生院等新建消防水池(含基坑支护及地基湿陷性处理)、室外消防给水改造、配套消防管网、消防电气、消防设施设备、及室外消火栓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2.高店卫生院室内消防改造;3.芦花乡中心卫生院新建消防水池及室内外消防改造工程。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保修责任等相关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6年09月25日 0:00 时至 2026年09月29日 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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