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系统性解决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职业健康及应急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面临的现场巡查覆盖不全、偏远区域监管薄弱、违章行为与异常状态难以实时发现与有效追溯等严峻挑战,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远程视频监控+AI监管平台”工作要求,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模式从“被动 响应、事后处置 ”向“主动预警、事前预防 ”根本性转变。根据集团公司安环部关于高风险作业智能管控现状调研交流会议精神及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建设青海省投安全环保视频监控中心项目。
项目整体进度:收到业主单位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范围包括:青海省投安全环保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各区域设计、修缮改造、室内空间装饰、电气改造、暖通设备安装、办公家具定制安装, 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可视化界面设计实施。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2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完成安全环保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包含各区域设计、原有老旧设施拆除清运、修缮改造、室内空间装饰、强弱电系统及配套电气改造、暖通设备安装修缮、办公家具定制安装, 以及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所有硬件、软件、设计、选型、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可视化界面的设计实施等工作;
(2)负责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环保监测系统、集团公司“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平台系统、智慧班组、智慧工地、安全生产视频监控智能预警系统等其他系统的通讯对接;
(3)投标人应保证硬件、软件、所需文件的提交,技术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并保证供货设备质量;
(4)投标人应在改造施工前提交全套施工技术文件供招标方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实施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拓扑图和设备资料等,并全程参与改造施工实施以及系统联调;
(5)在本工作范围中没有提到的设备和服务,但影响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投标人有责任提供完整的成套货物和服务,费用含在总价中;
(6)提供所供设备相应的配套售后服务;提供正确运行、维护和使用该系统现场技术培训;参与本项目各阶段验收;
(7)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 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音视频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及完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6)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中涉及的 CPU、操作系统、数据库产品须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的中间件产品符合国产化要求;
(7)提供所投核心设备 LED 显示屏、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分布式节点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 年 9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