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星光电t11厂外废水站委外运营项目2026-2029年高效复合净水剂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星光电t11厂外废水站委外运营项目2026-2029年高效复合净水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2.
3.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一的供应范围为:为招标人提供高效复合净水剂的供货,交货
(2)招标内容:为广州科城水投技术服务 提供高效复合净水剂的供货服务。高效复合净水剂预估总量为15876吨。
(3)主要技术参数: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4)最高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5,876,000.00元(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高效复合净水剂1000元/吨(含税价)。投标单价超过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交货 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和存放。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调配供货要求。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计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高效复合净水剂需求量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合同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按指定时间计划逐批(次)供货。所供货物的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本次所投标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
(2)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货物运输的能力,若投标人具有运输能力的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有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委托运输单位的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网上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09月29日00时00分。
4.网上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