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河里村博兴发电有限公司。服务人数约300人,服务面积约为24.41万㎡。
负责山东博兴电厂项目部管理范围内24小时巡逻及治安管理、车辆管理、门卫值班、业主单位室内送水,安全检查、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火灾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器材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等安全保卫服务工作,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山东博兴电厂项目部秩序维护外委服务。如因招标人需要在山东置业公司管理区域范围内其它服务地点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人员到指定现场服务,所配备服务人员的费用按照报价标准进行结算。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2.4 服务地点
本项目服务工作地点为: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河里村博兴发电有限公司。如因招标人需要在山东置业公司管理区域范围内其它服务地点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需求及时提供人员到指定现场服务。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3-09-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保安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9 16:00:15,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