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聚烯烃烷基化裂化制备支链烷烃项目是由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5年底申报的化工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该项目聚焦于聚烯烃类废塑料温和条件下裂解制备支链烷烃,旨在构建新型催化剂体系,催化聚烯烃类废塑料在温和条件下裂解,制备支链烷烃。
2.1.2 招标范围:(1)提供聚烯烃烷基化裂化催化体系配方、反应后处理工艺、符合标准的烷基化油产品(馏程30-190°C,研究法辛烷值不低于90,硫含量低于10ppm,氯含量低于10ppm,异构C6–C9(己烷到壬烷)烷烃占比不低于50%)及产品性能测试方法和报告,提供满足主要指标的300g催化剂以及相关化工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2)提供催化剂及反应机理的理论计算研究报告1份、以烷基化油产品为目标的试管实验研究报告1份、聚烯烃烷基化裂化生产柴油和冷却液组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聚烯烃烷基化裂化催化剂的全流程研究报告1份、容积0.5-1L的间歇釜放大装置的研究报告1份、烷基化裂化产品应用性能测试报告1份、发明专利(包括催化剂体系构筑专利、产品应用专利等),相关专利要求化工科技第一单位、共同通讯,相关技术产权归属化工科技。(3)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其他技术服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项目地点:国能基石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 主要研究内容:本项目围绕“聚烯烃废塑料低温烷基化裂化制备支链烷烃”这一核心目标,面向低值废塑料向高附加值异构烷烃的高效转化需求,按照“反应机理—催化体系—工艺放大”的技术主线,系统开展以下研究工作。
(1)催化剂及反应机理的理论计算研究
(2)烷基化裂化催化体系性能优化与工艺适应性研究
(3)釜式放大装置工艺开发与运行参数确定
(4)工艺流程设计与核算
(5)聚烯烃裂化产品的应用性能表征分析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2 预期目标:
(1)基于DFT计算与实验数据构建预测模型,用于定量评估操作参数与产物分布之间的关系。模型最终输出不少于5个优化的配方,每个配方应明确塑料组分比例、催化剂构成、烷基化反应介质与催化剂的配比、温度、压力、时间等操作参数及预期产物的产率和选择性。
(2)在实验室条件下,以聚烯烃塑料(以LDPE计)为原料,实现其转化率不低于90%。确定该反应体系是否可生产烷基化油、柴油和浸没式冷却液。依据目标产物的不同,分别满足以下技术指标。以烷基化油为目标产物时,产物低碳烷烃C4–C12(丁烷至十二烷)选择性不低于90%,其中异构烷烃占比不低于95%;目标产物C6–C12(己烷至十二烷)烷基化油馏分选择性不低于50%,产品研究法辛烷值(RON)不低于90,硫含量低于10ppm,氯含量低于10ppm,馏程30-190°C,其余质量指标满足烷基化油相关标准要求。以柴油组分为目标产物时,产物中C10–C22(癸烷至二十二烷)馏分的选择性不低于50%;硫含量<10ppm;馏程为180~360°C,各项指标满足GB 19147-2016车用柴油(Ⅵ)标准。以浸没式冷却液为目标产物时,产物中C12–C30(十二烷至三十烷)的异构烷烃馏分选择性不低于50%,芳烃含量小于100ppm;倾点不高于-20°C,闪点(闭口)不低于110°C,导热系数不低于0.19 瓦特每米每开尔文;介电强度不低于30 千伏特。
(3)通过间歇釜装置验证,为后续小试装置提供所需的关键工艺参数并形成初步工艺流程设计方案。获得优化后的间歇釜工艺参数,包括运行温度、运行时间、压力、进料比、进料速率、搅拌转速等。形成产物后处理分离方案,实现产物与催化剂的高效分离。在间歇釜中,催化剂经过至少3个连续批次实验后,仍能维持目标产物收率不低于初始收率的90%。考察催化剂在间歇釜条件下的回收、分离、重复使用及损失情况,并为后续连续装置实现催化剂损耗低于15 kg/吨塑料的工程化目标提供实验依据和技术建议。完成不少于3个催化反应体系的间歇釜验证,每个体系须同时满足:反应釜设备材质无明显腐蚀,聚烯烃烷基化裂化反应转化率不低于90%,催化剂可连续利用,装置运行平稳。
2.4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日起24个月。
(1)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投标人应通过理论计算,完成反应预测模型构建及催化体系的优选,提交研究报告;以烷基化油产品为目标,开展试管实验,并完成验证理论计算所筛选出的催化体系的效果,并提交研究报告;完成容积0.5–1 L规格的釜式反应器设计,提出反应器及进料的选材建议。
(2)合同生效后16个月内,投标人应基于理论计算与试管实验数据,完成烷基化裂化生产柴油及浸没式冷却液产品的催化机理研究;以柴油和冷却液产品为目标,开展试管实验可行性研究,并提交研究报告。所选釜式反应器运行体系需达到聚烯烃裂解转化率不低于90%;当以烷基化油为目标产物时,C4–C12(丁烷至十二烷)支链烷烃选择性不低于90%。
(3)合同生效22个月内,投标人基于釜式装置数据,验证烷基化油产品的反应模型,深化其反应机理研究,并提交研究报告;验证釜式装置产出的烷基化油产品满足应用测试指标,提交相关报告;提交包含进料、反应和分离部分的连续工艺流程图(概念设计)及其说明报告。
(4)合同生效后24个月内,提交全部最终技术成果、总结报告、专利提交书及专利交底书,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
(5)合同执行期内,投标人每两个月提交研究结果总结报告,每两个月进行PPT汇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小分子化合物合成研究或催化反应体系研究或分子基座大模型研究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