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红柳煤矿南露天煤场北部,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受煤坑、受煤坑至块煤缓冲仓带式输送机地道、栈桥、块煤缓冲仓、1#筛机至筛分站带式输送机栈桥、机头间、筛分站、筛分站至块煤定量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块煤定量装车站等。具体内容如下:(1)受煤坑面积为48.7㎡,深-6.95m,钢筋混凝土结构。(2)受煤坑至块煤缓冲仓带式输送机地道面积101.91㎡,-5.428m至地上4.218m,斜长24.735m,钢筋混凝土结构;受煤坑至块煤缓冲仓带式输送机栈桥,水平投影长82.4m,钢桁架结构;拉紧间、驱动间面积81.67㎡,高8.733m,钢框架结构。(3)块煤缓冲仓:在原有块煤缓冲仓上扩建,括建面积83.2㎡,总建筑面积249.6㎡。(4)1#筛机至筛分站带式输送机栈桥,水平投影长度21.3m,钢桁架结构。(5)机头间、筛分站:机头间建筑面积33.29㎡,钢桁架结构;筛分站建筑面积167.55㎡,门式钢架结构。(6)筛分站至块煤定量装车站带式输送机栈桥,水平投影长度21.3m,钢桁架结构。(7)块煤定量装车站,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739.55㎡,钢框架结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除甲供设备及材料以外,其余施工所需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60日历天,其中基础及主体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红柳煤矿。
2.1.5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ISO900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JGJ98-201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钢结构施工规范》(GB50755)、《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等相关要求,其他本项目所适用的国家、行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
2.1.6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按实际完成合格的月度形象进度办理工程进度结算,进度结算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结算。
(2)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1.7支付形式:(1)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依据发票、结算及资金计划按月支付中标人工程款。
(2)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招标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时留置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程序履行质量保证金释放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质量保证金。
(3)付款方式:全额银行电汇(招标人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承兑汇票买方付息、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无追索权保理、数字债权凭证等买方付息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招标人承担由融资行为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中标人足额收到金融机构支付的当期款项,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全额现款支付)。
2.1.8履约保证金:依据宁煤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担保管理的通知》(宁煤法务〔2025〕6号)相关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内按照中标金额的5%提供招标人认可银行的银行独立保函,履约担保期限覆盖合同期,在合同截止日期后60日内充分有效。履约保函索赔条件:“中标通知书下发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索赔通知书,载明违约事项和索赔金额,担保人即向招标人赔偿”。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所有工作任务后,招标人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开工后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招标人下达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导致总工期滞后,明显影响剩余工程完成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1.9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中标人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为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而发生的返工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不履行返修责任,招标人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委托第三人进行质量返修。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足的部分仍由中标人承担。
2.1.10质保期:
(1)土建工程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装饰工程为二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
(4)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二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份合同中须包含栈桥施工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施工(单份合同中须包含栈桥施工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