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谏壁分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内,特许经营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3、14号机组脱硫脱硝装置。
谏壁分公司13、14号脱硫吸收塔浆液经过真空皮带脱水机脱水后,产出副产物石膏,副产物石膏生成后落入现场七期脱硫石膏库内。13号、14号脱硫系统预计年产石膏18.5万吨,需利用装载机装车将七期石膏库内石膏装车转运至江边码头石膏库内,转运车辆将石膏卸载完后通过装载机将石膏转至石膏输送皮带上进行装船。
1.2.2 招标范围
2027年脱硫石膏厂区内脱水楼石膏库到码头装船短驳运输,(转运路线:脱水楼石膏库-地磅房-江边码头石膏库-装船,单程约2公里)。总量约18.5万吨。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要求
预计2027年1月1日始,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5天或本次采购量(以过磅为准)执行完毕,先到为准。
1.2.4 服务地点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时间、安全完好地到达装卸地点,按照招标人的指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并办理交货签收手续。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运输服务业绩 至少 2 个,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自拟派项目负责人之月起往前推算,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连续 12 个月。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自卸车驾驶员。
拟派自卸车驾驶员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 - 准驾车型B2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14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