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四子王旗20 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库伦图镇
2.4 建设规模:2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11 月15 日至2027 年09 月30 日,319 日历天。(此时间为绝对工期,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除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大唐集团公司开工前手续、永久及临时征地(含风机基础、箱变基础、220kV 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基础、进场道路、进站道路、检修道路、储能部分)及其税费缴纳、集团框采甲供设备供应、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及交接试验外,其余全部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投标人应完成投产所需的所有工程内容。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审查、验收、电力质监、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及其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2.6.1 建安工程
1.风机基础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安装平台施工;
(2)风机基础施工(含基坑开挖与回填、余土外运、土方外购、基底钎探、钢筋混凝土施工、防冻胀、钢筋制作安装、预埋管件、二次灌浆等);
(3)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基准点及观测点制作安装(观测点材质为不锈钢,采用镶嵌式安装等);
(4)风机变压器基础施工(含基坑开挖与回填、钢筋混凝土施工、钢筋制作安装、预埋管件、余土外运、土方外购、围栏、格栅板及卵石铺设等);(5)风机和变压器接地工程(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2.风机安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1)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含卸车、保管、二次搬运、现场组装及安装等);(2)塔筒安装(含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等);
(3)风机变压器安装(含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等);
(4)预埋锚栓、锚板及配套采购与安装,支架及预埋件制作与安装;(5)主机至风机变压器低压电缆敷设、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铺砂盖板、电缆终端头安装、电缆防火封堵;
(6)配合设备厂家调试,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升压站建筑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平整及地基处理;
(2)升压站内设备基础及构架施工;
(3)站内建、构筑物工程;
(4)室外工程(含围墙、大门、绿化、站区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缆沟等);
(5)站内所有设备安装(含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系统、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控制保护系统、预制舱体安装等);
(6)其他设备安装(含站内消防、泵房设备及管路、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火灾报警等);
(7)站内电缆及光缆安装(含电缆桥架与支架、防火封堵、电缆中间头及终端头安装、光缆接续等);
(8)站内接地工程;
4.集电线路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变压器高压侧至升压站配电室之间的线路和设备的施工:(1)集电架空线路: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工程、铁塔组立、接地工程、线路架设、附件工程及材料运输等;
(2)集电电缆敷设工程(含土石方挖填、铺砂盖板、保护管敷设、标示桩设置、电缆头安装等);
(3)光缆安装工程(风机通讯柜至升压站光端设备):光缆线路的敷设和接续(含光纤熔接);
(4)熔断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所有设备安装;
(5)施工中发生的临时占地、地面附着物补偿、线路走廊使用协调、线路跨(穿)越(电力线路、公路、通讯线等);
6.道路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场内道路施工(含土石方、路基、路面、护坡、排水沟、附属设施等);
(2)场区改造道路施工(含土石方、路基、路面、护坡、排水沟、附属设施等);
(3)道路改造施工(含土石方、路基、路面、护坡、排水沟、附属设施等);
(4)进站道路施工(含土石方、路基、路面、护坡、排水沟、附属设施等)。
6.储能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1)电池舱基础、PCS 舱基础及防火墙施工等;
(2)电池集装箱、储能升压变集装箱、电缆及光缆工程等;
(3)其他室外工程(碎石地坪、道路、电缆沟、绿化、消防、给排水、路灯等)。
2.6.2 设备及材料采购
1.一般要求
所有采购设备及材料均需满足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6 年第41 号)、电网公司及大唐集团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保证选用设备为市场一线品牌,用于工程内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满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甲供设备及材料范围
以下设备及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工程量清单):风电机组、塔筒、储能设备、箱式变压器、主变、SVG 无功补偿设备、220kVGIS 成套装置、高压开关柜、站用变及配电装置、保护测控系统、直流系统、35kV 预制舱、二次预制舱、高压电缆(含电缆头、中间接头)、低压电缆、控制电缆、线路架设导线、光缆。
3.乙供设备及材料范围
承包人负责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投产后各类相序牌、警示牌、标识牌(需满足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等。
4.采购管理与服务
(1)承包人负责所有乙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及资料移交;
(2)承包人负责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牵引、二次倒运、保管(含堆场)及资料移交;
(3)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进场时须进行开箱、检验、试验、测试等,并建立设备材料跟踪管理台账;
(4)严禁使用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
(5)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经过招标人确认,且保证投标产品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相互兼容性、可互换性、可替换性、机械和电气接口的一致性;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通信协议及通信点表完全兼容;
(6)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局自主可控要求,应采用国产芯片、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
(6)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局自主可控要求,应采用国产芯片、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
2.6.3 措施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保工程(包含环保应急预案、施工、材料采购、协调、验收等);2.水保工程(包含施工、材料采购、协调、验收、植被治理恢复标准要达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
3.安全文明施工,包含安全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安全网、警示标志、施工步道)、施工扬尘治理、噪声控制专项措施、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如消防、防汛、触电、高空坠落等专项预案)等工作;
4.大型吊装机械进出场及作业保障:要求同时开展不少于2 个作业面吊装,承包人须提供不少于2 个作业面吊装使用的整套液压工具;
2.6.4 其他
1.施工总承包全流程管理
包含从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乙供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至质保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负责施工期间与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设计单位、设备厂家的协调工作,以及交通疏导、项目阻工处理、争议事项解决、配合电网接入协调、停送电协调等工作。
2.调试、试验、并网验收及试运行
除工程项目单体调试、电气分系统调试、电气整套启动系统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调试、箱变及电缆试验项目外,其余所有并网所需试验项目均包含在内。具体包括:保护定值计算及通过调度审查、表计校验、通讯光缆熔接及通讯专业验收、防雷接地检测、集电线路试运、铁塔接地阻抗测试、安全稳定校核等。
3.其他
投标人负责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发包人卸车、牵引、保管二次倒运、消防验收、质量监督验收、承包人临时设施占地(含超出发包人征地范围用地)及原貌恢复费、施工协调、工程保险、平交道口、余物清理、线路及道路迁改费、坟墓迁移补偿费、保护定值计算并通过验收、反恐系统、竣工验收(所有工程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电网反事故措施要求)、移交生产验收、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并网协调及验收配合等各项工作,积极打造大唐集团公司“基因工程”。投标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临近或靠近居民区域行车及施工防护、记录及影像留存。
4.数智应用
负责组织全部系统厂家配合完成信息上传集控中心。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场侧服务器冗余性,确保监控点位上传集控中心的同时保证现场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所有业务系统测点应全部对集控中心开放全量转发,控制部分系统数据采用独立通道转发上传(投标人只负责各系统接口),满足公司集控数据采集要求。注:升压站至集控中心通道及集控中心转发设备由发包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19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190MW 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竣工或完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29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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