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片区部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二次);
二、本项目投资:12891462.00元;
三、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工程片区部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第二次)(详见清单);
2、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
4、工程概况:乐安县全域供水工程建设共分为6个片区,其中北部片区(山砀镇、戴坊镇、公溪镇、龚坊镇及湖溪乡)实施村内管网工程;中部片区(增田镇、南村乡)实施主干管网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及村内管网工程等;西部片区(万崇镇、招携镇、湖坪乡、罗陂乡)、牛田流坑片区(牛田镇、流坑镇)、谷岗片区(谷岗乡)及金竹片区(金竹畲族乡)的集中供水工程,包含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单村供水、主干管网及村内管网工程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水厂工程:新建2座水厂,改造3座水厂,扩建1座水厂。其中新建水厂分别为谷岗水厂(规模0.3万m³/d)、竹园水厂(规模0.1万m³/d),改造水厂分别为流坑水厂、招携水厂、增田水厂,扩建水厂为罗陂水厂(规模由0.3万m³/d扩建至1万m³/d);
(2)主干管网工程:包含中部、西部、牛田、谷岗、金竹五个片区,管材为球铁管及 PE 管,管径为DN75-DN500,总长约为460.4公里,并配套一体化泵站等配套设施;
(3)单村供水工程:包含中部、西部、牛田、谷岗、金竹五个片区,管材为不锈钢管及PE管,管径为DN25-DN100,总长约为163.5公里,并配套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一体化加药设备等配套设施;
(4)村内管网工程,DN25-DN100管道,长约2232.9km。
5、质量标准:合格;
6、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未被列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