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桂林市兴安县邮政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91450000718881636P2026100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桂林市兴安县邮政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桂林市兴安县邮政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1.3 项目编号:91450000718881636P202610001
1.4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32000.00元
1.5 工程建设规模:1#邮政综合楼为多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3.3米,本栋总建筑面积2292m²;2#邮政综合楼副楼为单层公共建筑,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75米,本栋总建筑面积583m² 。
1.6 服务期:330日历天(实际以工程开工时间为准,具体监理期限同施工期限)。
2.采购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
| 1 | 中国邮政桂林市兴安县邮政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 | 1 | 项 | 232000.00 | 1家 | 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共1包,按下浮系数报价。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1.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3.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广西行政区域之外无在监项目。
4.样品要求:无样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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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