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年产12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混捏设备采购项目。
2.1项目名称: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成型工序一期双层预热混捏机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四套成型工序一期双层预热混捏机设备,包含干料预热机、混捏锅、控制系统等设备。
2.4项目地点:湖北省赤壁市
2.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双层预热混捏机设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成型工序一期双层预热混捏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原有4台旧双层预热混捏机设备保护性拆除、吊装(含装卸车)并运输至指定位置、4台新双层预热混捏机设备设备采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利润、管理、运杂、装卸车、吊装就位、特种设备检定、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基础理论培训、配合、图纸资料、技术服务、质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具体供货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7其他:(1)交货地点:湖北省赤壁市发展大道316号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成型车间。
(2)质量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技术规范)。
(3)质保期:本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签署设备初步验收证书(性能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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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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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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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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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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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预热机或混捏锅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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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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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投标。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自行生产单位)。 5.允许设备保护性拆除、安装部分分包,投标人的分包商必须具有与其分包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12 10:00:00至2026-10-19 23:59:59(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