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污水处理厂、青石嘴镇污水处理厂、东川镇污水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门源县污水处理厂、青石嘴镇污水处理厂、东川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门源县污水处理厂、青石嘴镇污水处理厂、东川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项目
1.2采购人∶门源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优格工程项目管理
1.4采购项目编号∶优格询比(服务)2026-020
1.5采购预算额度(最高限价):270000.00元
1.6采购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导则》及省、海北州、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控要求,开展项目现场踏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水生态影响分析、排污口可行性论证等工作,编制完整合规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全程负责配合主管部门、专家组开展评审答疑、报告修改完善、资料汇总上报,直至本项目取得正式入河排污口审批文件,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导则》及省、海北州、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控要求,开展项目现场踏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水生态影响分析、排污口可行性论证等工作,编制完整合规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全程负责配合主管部门、专家组开展评审答疑、报告修改完善、资料汇总上报,直至本项目取得正式入河排污口审批文件,具体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工作节点要求完成全部论证编制、评审修改及报批配合工作;
2.3服务地点∶门源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成果资料数据真实、内容完整、结论合规,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审批要求,符合高原水生态、湿地保护、流域水环境管控相关规定,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及行政审批;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
(6)其他要求∶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免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或企业零申报均认可)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3.2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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