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工程为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2#工程。整体工程由风电场、光伏场、化学储能电站、燃机站、220kV 升压站、220kV输电线路、35kV输电线路等构成。(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项目名称: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2#工程一期光伏组件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工程地处高海拔区域;具有四季不分、气候多变、寒冷、气压低、缺氧等特点;区内年日照较长;年均气温约-0.2℃左右,极端最低温-44.6℃,极端最高温26℃;最大风速达36m/s,年平均风速为4.3m/s;多年平均降水量较低,约200mm左右;年降雪期60天左右;多年平均蒸发量约2000mm左右;现场季节性冻土深度一般在1.8m左右,现场及周边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所需的全部光伏组件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总容量335.16MWp。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标段总容量与峰值功率要求的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配套服务等。
2.5.1 光伏组件本体及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本体(含接线盒及组件连接线);
(2)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之间的连接线;
(3)MC4插接头及专用安装工具;
(4)备品备件(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
2.5.2 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资料交付;
(2)安装、调试及运维技术指导;
(3)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与组件更换服务;
(4)配合到货检验及安装后性能测试;
(5)必要的技术培训。
2.6交货期:2.6.1交货批次:本项目分批次交货,批次数量不超过4批次。各批次的具体容量由招标人在发出该批次交货通知时确定,各批次累计容量等于合同总容量。
2.6.2交货期限:每批次自招标人发出该批次书面交货通知之日起,投标人应在45个日历天内将该批次全部组件运抵交货地点,交货前的仓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2.6.3首批交货期计划:招标人计划2027年3月15日前发出首批交货书面通知,首批组件计划于2027年5月1日前到货。该日期为计划日期,实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其他:(1)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完成并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年。
(2)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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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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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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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所投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所投组件产品须为投标人自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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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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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1.2023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 2.2023年1月1日以前签订合同,但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覆盖2023年1月1日以后的,以履约期为准。除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外,每个合同还需提供至少一份与原合同相对应的、经购买方结算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以后的,与原合同相对应的,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的签字或盖章的业主证明,或该合同的结算单或供货单等。) (1)类似项目:指100MWp以上的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的供货(或销售)业绩。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同一项目分期签订合同的,每期合同可单独计为一项业绩;同一合同项下分批供货但未分签合同的,视为一项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载有容量、组件类型、签署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关键页);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或业主证明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3)业绩时间认定规则:①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若合同签署页仅盖章未填写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模糊不清的,以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时间为准;③合同签署日期和约定的交货时间均未列明或均无法辨认的,以供货完成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④上述时间信息均无法认定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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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以及《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禁止和限制交易客商名单(营销类,2025版)》《中国铜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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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其他要求新增: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贴牌(OEM/ODM)及代工产品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14 00:00:00.0至2026-10-23 17: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