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高纯铝天车智能转运-出埚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天车智能转运部分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高纯铝天车智能转运-出埚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中的天车智能转运部分(对上合同: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高纯铝天车智能转运-出埚一体化项目)。偏析炉塞杆清理、浇筑站钢锅清理不属于本次采购范围。
2.4项目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高纯铝事业部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车智能转运部分(12台天车出锅及转运改造,其中8台利旧+4台全新制造)的设备供货、原设备改造、安装调试、自控系统开发、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完成全部12台天车出锅及转运改造并通过整体验收(具体交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2.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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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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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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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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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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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智能天车或智能桥式起重机项目业绩(1个合同为1个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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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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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其他要求新增: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获取时间:2026-10-13 17:00:00至2026-10-19 17: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