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成都货站双流客户航货机勤务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 如遇新增客户航、SGHA工作范围或版本更新,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 三、资质要求与服务标准 (一)资质要求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所述的业务范围。 2.提供服务人员均应接受均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与实操训练,并通过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素养考核,供应商能够提供考核记录。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当根据我方的要求提供服务。在收到我方的要求后,供应商须向我方发出书面确认。在我方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尤其是IATA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服务;在没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时,供应商应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同类服务的通常标准和程序实施服务。 2.供应商保证,根据相应责任与赔偿的规定,由供应商承担其行为对我方造成之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在供应商暂时或持续地不能按我方的要求提供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与实操训练的专业人员时,供应商应立即通知我方。 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或意识到,我方代理的航班已经或即将遭受损失或损坏时,应当立即报告我方。 4.我方有权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协议向我方提供服务,有权对供应商向我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并要求供应商纠正过失、改进服务。 四、其他事项 服务 下单方式: 勤务服务:通过航班计划或者包机计划(额外服务需要单独申请)。 货币
税率调整:服务价格为含税价格。如因国家税率调整,自相应新税率生效之日起,双方约定的税率同步变更,合同标的价税合计金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同标的价格以及新税率重新计算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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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本项目属于独购的范畴,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仅有一家。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机场集团航空地面服务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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