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609-440115-04-05-12207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现代化园区水产鲜切加工中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现代化园区水产鲜切加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现代化园区水产鲜切加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蓝色渔港”1#楼第四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规模约2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代化园区水产鲜切加工中心的厂房改造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最终以实际改造范围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附件)、项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本项目设计及施工范围不含生产设备专项设计与生产设备安装工作;但建安工程设计、施工阶段须做好与后续生产设备设计、安装的衔接对接,在建安范围内完成生产设备所需给水、电力等专业条件的预留及接口预埋,满足后续生产设备同步进场实施的技术要求。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勘察、满足勘察的地形测绘、岩土工程技术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图纸审查及项目报建要求完成全过程工作,成果满足设计、施工图、场地平整施工、结算计量、竣工验收全过程使用需求。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实施内容。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的初步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整套电子版)、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成果文件(含整套电子版)、工程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等。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实施内容。未详尽部分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要求。 3、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主体结构、装修装饰、防水、幕墙、通风空调、弱电及智能化、消防及配套设施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设备、白蚁防治、赶工措施、技术措施、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本项目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施工实施阶段采购及制作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包移交、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编制施工图预算与结算、包编制竣工图、包保修及配合后期审计工作等方式进行施工。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实施内容。 最终设计及施工内容、工程量以经发包人确认的现场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2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为准。 备注:因本项目建设地点包含大型生产设备同步安装工作,装修封闭完工需待大型生产设备安装完成后方可实施,总工期已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协同工期及联合验收准备时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32.62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或与境内满足资质要求设计单位组成设计联合体。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格式自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多于一家,还需明确其中一家为设计总负责方)。 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的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0-16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5 15: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05 15:00:00 |
资格预审/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项目
网站首页 |
总机电话:010-51957458客服010-51957412微信号no18810099894 24小时移动13683233285联通13126614855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7752号-8 工商局网站注册编号:0102020080327000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