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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金坛盐化 设备与能耗管理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640CITC707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金坛盐化 设备与能耗管理智能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盐金坛盐化 设备与能耗管理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盐金坛盐化 (以下简称“中盐金坛”)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为所属国有中央企业,国家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百强创新型企业,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国内一流的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库”,江苏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 随着中盐金坛盐化 (以下简称中盐金坛)的快速发展,采购、生产、销售、经营等业务都飞速增长,因此希望借助当前信息化软件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推动企业快速发展,把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相融合,同时规范企业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生产过程可视化、透明化,提高企业智能决策能力,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快速落地,成为智能工厂的示范企业。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1个包,最高限价22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工期:项目在签订合同起 180天内,完成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移交,包括:设备的供货、验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资源调优、培训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200万以上数字化工厂或设备、能源管理平台类项目业绩(须提供至少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至少1张该合同所对应的发票,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不得为《供应商黑名单(2026年7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