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负责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港区、港口发展大厦、生产辅助东西北区、海港国际饭店范围内的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防火检查、动火巡查、战斗训练、灭火救援方案编制及演练、应急值守、消防装备器材使用和检查、消防培训、参与消防审查验收、消防控制室值班、海上溢油协助工作、大型活动监护、比武竞赛等工作。
2.服务期:合同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合同采用统招分签模式:每年按合同总额年均份额签订,招标人对当期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考核,考核合格予以续签,考核不合格招标人不续签合同。
3.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20万元的消防队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累计不少于310万元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列表(列表内容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发票列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其他资料”),及至少提供列表中任意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网站查验截图(如发票开票日期在查验平台可查询日期以外的,可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列表须至少包含购买方名称、发票代码(数电票无需填写)、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金额等;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税务局发票查验网站查验截图查验结果一致(如为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若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或消防队服务,须补充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并由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消防队长)(也称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安全员(消防副队长)、消防副队长、消防技术员三个岗位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25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