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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金坛盐化 木托盘年度采购(2026.11-2027.1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640CITC72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一、招标条件 中盐金坛盐化 木托盘年度采购(2026.11-2027.1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中盐金坛盐化 企业生产需要木质托盘,现对所需的木托盘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
注: 1、报价为一票到厂费用,含13%增值税、运费、装车费等; 2、本项目各品目的单价均设有最高限价,各品目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均将被视为无效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合同执行时间: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木托盘数量为预估量,根据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4、供货前需提交样品,经需方试用确认合格后方可批量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个50万元以上木托盘业绩(须提供含封面<若有>、首页、供货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的业绩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同一客户年度订单累计超50万元同样有效>并加盖公章)及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或发票明细列表>。说明:合同为框架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以发票或发票列表判断金额)。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供应商黑名单(2026年7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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