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项目配套无人机设备采购,采购行业无人机及配套机载载荷、通信组件、备品备件等硬件,包含设备供货、运输、调试、技术培训及质保服务;设备需兼容自动机场,接入飞行管控平台,实现常态化巡检、应急监测、AI 识别等功能。
2.2招标范围:全自动无人机机巢、配套飞行器、机载负载及全套原厂配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份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中型超视距多旋翼教员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注册,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