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2025核定额预算评审服务招标公告_电力设备_资讯_电力建设项目网
推广 热搜:

山东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2025核定额预算评审服务招标公告

   2026-10-21 0
核心提示: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2025核定额预算评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2025核定额预算评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开展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年版、2025年版核定额组价评审工作;针对扩建一期工程核岛、常规岛四大主体建安工程合同变更事项提供专业咨询与合规咨询。主要工作要求如下:(1)发包人提供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合同2018年版、2025年版核定额组价成果,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组价成果开展专项评审,覆盖定额套用、取费标准、人材机单价、措施费取费、价差调整、总包服务费等全造价维度,并进行校验,以保证组价合规、计价准确,提供完整评审报告。(2)针对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合同采用2025年版核定额变更合同事宜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判定。同时提供变更必要性与合理性的专业咨询,出具专业研判意见报告。(3)结合2018年版、2025年版核定额组价成果审查意见及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合同采用2025年版核定额变更事宜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分析,提出合同变更方案的建议报告。(4)结合行业造价水平对变更前、后的四大建安合同的价格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应至少与一个与扩建一期工程同期的其他核电项目的合同价格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并给出对比结论报告。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2025核定额预算评审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开展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2018年版、2025年版核定额组价评审工作;针对扩建一期工程核岛、常规岛四大主体建安工程合同变更事项提供专业咨询与合规咨询。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1)发包人提供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合同2018年版、2025年版核定额组价成果,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组价成果开展专项评审,覆盖定额套用、取费标准、人材机单价、措施费取费、价差调整、总包服务费等全造价维度,并进行校验,以保证组价合规、计价准确,提供完整评审报告。
 
(2)针对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合同采用2025年版核定额变更合同事宜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判定。同时提供变更必要性与合理性的专业咨询,出具专业研判意见报告。
 
(3)结合2018年版、2025年版核定额组价成果审查意见及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安工程合同采用2025年版核定额变更事宜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分析,提出合同变更方案的建议报告。
 
(4)结合行业造价水平对变更前、后的四大建安合同的价格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应至少与一个与扩建一期工程同期的其他核电项目的合同价格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并给出对比结论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概算编制或评审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举报 收藏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项目

网站首页  | 
dlz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