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项目名称:重庆铝业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第二轮)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治理范围涵盖大佛岩、川洞湾、大土、灰河四个铝土矿的
矿权范围内及矿业活动影响区,主要治理对象是矿区内的废石场、裸露边坡及其他已损毁土地等,拟治理面积103205.8m2;并开展排水系统优化疏通,污水处理应急改造。
2.4项目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设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大佛岩、川洞湾、大土、灰河四个铝土矿的矿区内废石场、裸露边坡的地质环境调查和工程勘察。勘察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后续设计工作。2.根据行业规范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大佛岩、川洞湾、大土、灰河矿区内废石场、裸露边坡及污水处理应急改造的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矿山实际情况,能够指导现场施工。
2.5.2污染调查:通过对大佛岩、川洞湾、大土、灰河四个铝土矿的矿区内废石场以及周边裸露地块进行环境监测,识别废石场水土污染风险,防范下游居民饮水、农田安全隐患,得出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为第二轮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提供数据支撑。
2.5.3现场施工:1.承包人负责建立矿山治理工程施工控制网,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应当为现场实测图纸,发包人不提供测量控制点,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测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按设计要求完成大佛岩、川洞湾、大土、灰河四个铝土矿的矿区内废石场、裸露边坡的生态修复治理施工,达到政府验收标准,通过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开展5年期的监测管护;3.按设计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应急改造建设施工;4.按设计要求完成排水系统优化疏通;5.承包人应当全力协助发包人开展上述工程内容必须的外部协调工作并承担外部协调所必须的费用;6.现场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水、电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6计划工期:现场勘察设计、污染调查及施工总工期10个月,监测管护期5年。
2.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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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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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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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质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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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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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生态修复工程或污水治理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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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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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环保专业执业资格、环保专业或水土保持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及2026年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施工负责人要求:/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现场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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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
获取时间:2026-10-22 17:30:00.0至2026-10-29 23:59: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