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浙江分公司2027-2028年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浙江省。
2.5 服 务 期: 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服务,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公司已批复核电公司浙江分公司租赁红旗H72026款1.5T210四驱智混版轿车1辆、大众帕萨特2026款Pro300TSI星空龙耀版5座轿车1辆、比亚迪夏2026款DM-i1.5T218KM卓越型7座商务车2辆、腾势D92026款第二代DM-i四驱闪充豪华型7座商务车1辆。投标人所投车辆档次、型号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公务用车租赁合同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