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榆中销售公司煤炭综合物流总包服务项目(标段二:包西铁路沿线)。
2.2项目概况:榆中销售公司煤炭综合物流总包服务项目主要指曹家滩矿、小保当矿自有煤矿的煤炭,由乙方根据甲方物流需求,提供由甲方指定矿井至火车发运站台的货物转移、筛分破碎掺配、站台仓储、库存管理及火车车板发运等全程物流总包服务。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选1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
标段二:曹家滩矿、小保当矿至包西铁路沿线站台总包服务,包含两条线路:
线路3:小保当矿至包西铁路沿线站台的运输、筛分破碎掺配、站台服务(仓储、火车装车、站台管理、捆绑加固、抑尘计量、防冻、专线费以及取送车费等)总包;
线路4:曹家滩矿至包西铁路沿线站台的运输、筛分破碎掺配、站台服务(仓储、火车装车、站台管理、捆绑加固、抑尘计量、防冻、专线费以及取送车费等)总包;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份煤炭运输经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页;合同或技术协议中至少包含:火车发运站台的货物转移、站台仓储、库存管理及火车车板发运工作内容,每份业绩须提供与其对应的其中任意一张发票)。同时提供集装站连续租赁合同或集装站所有权证明。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3年及以后年份审计报告需赋码可查,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00分至2026年10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接受文件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