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标合同范围:
本次招标为稷山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含进站道路、升压站地基处理),包含但不限于相关建筑、设备等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协调(征租地、电网、社会关系等)、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施工承包工程。
2.工程建设内容
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设备采购:主变压器、SVG、GIS、预制舱、升压站自动化设备、母线、电缆、电气一次设备(避雷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等框架范围内设备采购及调度数据网、通信设备采购由招标人负责,具体供应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升压站施工:本工程升压站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土建、安装、调试等工作。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样板工艺区,并打造安全标准化工地。负责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绿化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调试和试验应满足《风电场调试专项监督检查技术规程》、《陆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应为永临结合,施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投标人负责;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永久电源、水源相关手续。
2.3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投标人应该办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及其他保险等,投保期限为自入场开始至本项目试运行结束。
2.4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
2.5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委、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草地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或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各种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政府或组织赞助款项;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投标人协调不力,招标人出面协调,涉及到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招标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招标人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
2.6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实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按照招标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全部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经集团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中。
2.7负责配合开展工程质监(含配合开展质监注册)工作,投标人负责工程质监包含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通过以上全部验收项的全部费用。
2.8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运输条件并综合报价,运输、道路修筑等特殊措施由投标人全部负责并综合报价。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预制舱除外)和材料的接收、卸货、仓管及二次运输,如需特殊情况物资不能直接运输到工地,投标人要承担负责物资的仓储及二次运输。设备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予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满足政府及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9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范围内升压站整体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等(除预制舱内设备调试)。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出具所有设备的电气保护及测量、控制、通信等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全场保护定值清单和整定计算书(包括不限于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箱变、风机),并完成对所有现场设备的保护整定,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本工程全部继保及仪控、通信等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
2.10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对本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过程中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相关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2.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2.12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
【永久征地费用模块】
永久征地:升压站的土地出让金、税费均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进场道路等永久征占地青苗补偿的补偿协议、合规性手续办理,以及由此产生的协调费用;相关合同、协议、合规性手续由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招标人负责以上永久征占地及青苗补偿费用合同、协议签订的过程监督、确认及付款。
【临时征地费用模块】
临时占用土地、青苗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设施、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新建道路以及改扩建道路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临时占用土地及青苗补偿的补偿协议、合规性手续办理,以及由此产生的协调费用;相关合同、协议、合规性手续由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招标人负责以上临时征占地及青苗补偿费用合同、协议签订的过程监督、确认及付款。施工时不允许发生土石料滑坡占地等野蛮施工情况,由此所引发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等费用招标人不予结算。
投标人要杜绝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例如道路、平台超挖,道路开挖中形成弃渣;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便道,塔基操作平台等。征占临时用地前,范围须经招标人确认,如发生未确认先征占等情况,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的双倍在合同中扣除。
注:招标人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发生费用,按合同费用调整原则执行。
3.工程质保
本工程的质保期为2年,从正式移交生产之日起算,具体以移交生产审批单签订日期为准。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4.本标段工程项目工期要求:计划2026年12月20日开工至2027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网,2027年9月30日升压站须具备并网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合格(高水平达标投产,确保项目验收合格),施工期间在现场建立样板工艺区,满足华能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建筑分项、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90%;单位工程合格。
6.施工分界
6.1升压站与风电场区施工分界
其他标段承担风电场区的建筑安装施工,分界点为:集电线路35kV高压开关柜下口,进站电缆敷设、终端头及电缆头制作、压接等工作在风电场区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内(含站外电缆沟);风电场区环网监控柜,进站光缆敷设、熔接、光缆熔断测试等包含在风电场区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内(含站外电缆沟)。升压站进站道路的征租地、协调等包含在升压站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内。
6.2升压站内施工分界
6.2.1预制舱及预制舱内设备安装由预制舱厂家负责,主变、GIS、SVG安装由本标段负责。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的二次设备需发往预制舱厂家进行集成安装。
6.2.2预制舱内电气设备调试由预制舱厂家负责(本标段投标人所供自动化、调度数据网、通讯等设备调试由本标段负责),主变、GIS、SVG特殊试验、调试及送检设备检测由本标段负责,升压站内所有开关的PT、CT校验及角差比差试验由本标段负责。
6.2.3预制舱内设备的电缆敷设、接线由预制舱厂家负责,主变、GIS、SVG之间及其与预制舱内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敷设、两侧接线均由本标段负责。
6.3与送出工程施工分界:
6.3.1与送出工程分界点为本标段升压站出线龙门架,龙门架挂线(含光缆)及至对侧站的线路(含引流线及其附属金具)由国网运城供电公司负责;引流线站内安装、光缆引下线及绝缘支护,ADSS光缆敷设至光配线架并进行熔接等工作由本标段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新建或扩建施工业绩(独立承担或合同范围内包含均可)。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电子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 2026 年 1 月至今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保证明;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或扩建升压站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未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10-23 00:00:00起至2026-10-29 23:59:59止。
